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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4-08 | 最近登入:104-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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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女方因懷孕準備結婚,直到肚子七個月大左右時,女方決定不結婚,男方想要孩子,但女方卻執意說小孩要自己養自己帶,不給男方. 直到最近小孩快1歲,女方突然跟男方要求小孩子的扶養費,並且申請調解做強制認領的動作,我們都知道女方要先做強制認領之後再跟男方索討扶養費,加上女方之前就育有一子,並且連生父都不知道有這小孩,我們怎麼能知道付的費用是用在自己的孩子身上?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我們想要的是要麻小孩我們帶回來自己養,不然就是都女方自己養,不想再有任何關係與金錢往來~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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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