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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翊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5-08 | 最近登入:104-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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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發生在1月底 我機車後方 因前方急煞沒保持好安全處離撞到他左方後保險桿 但速度很慢 他車體也幾乎沒事情 仔細看有少許刮傷 不到0.5公分 之後有叫警察來 拍照存證 我答應理賠 約2月初他的保險公司打來 說車子已經在修 然後保險公司說車廠說維修費用2萬七 因為保養修裡要換整條後保險桿 我心想.. 那壯擊力道只是相當於摸一下 為什麼要換全部 於是我向保險公司要求 我拿到估價單 我再把錢匯過去 請問這樣的處理方是妥當嗎? 撞到一台 Lexus is300h (我知道這台很貴)... 但是有必要摸一下 2萬七嗎?... 講到後來 保險公司還?我說 可以給我打八折 2萬2500算我... 讓我感覺 好像被騙... 價錢也抬太高了.. 直到現在已經到了8月,我才收到一張保險公司寄來的通知書,沒有附上其他估價單只有一張通知書,上面寫著須賠償27901元整 還是一樣金額高的嚇死人 並沒有保險員說的打八折 另外這一次上面寫的車號 寫的前面跟後面車號是不一樣的 後面那個車號不是我的車也不是他的... 例如 與本公司承保之車號(AAA-1111)號車發生事故 致(BBB-2222)號車後損   藍色的是對方正確的車牌號碼,後面那個我就不知道是誰的了... 當時並沒有發生連環撞 做筆錄的也只有我跟他 讓我覺得保險員做事非常草率 當時要求的估價單 沒有寄過來 第二次發過來的通知書 車號還是錯的 金額也跟原本一樣 高達27xxx 我才19歲並付不起那麼多錢 我該如何處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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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