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Lenk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1-09 | 最近登入:104-08-10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請問業務過失的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可直接去簡易法庭訴訟嗎? 呈上述,如果原告與被告戶籍地在不同地區,是否可在原告的戶籍地提訴訟? 還是要依事發所在地提起告訴? 以上問題在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瀏覽:448
日期:104-10-08
我在SPA店消費做課程(電療經絡)時,被儀器的眼罩電灼傷,且因操作人員不在身邊無法及時趕救 所以我被持續電了好一陣子,我盡力發出聲響她都聽不到  導致我額頭上分別有1*1CM &1*0.5CM 2個深2度到3度的燙傷傷口 一開始和店家討論到賠償問題,她都推給機器公司,說要等機器回廠檢測機器有無故障,再與機器公司求償,後來我告知她這樣是業務過失傷害,醫藥費部分店家才口頭承諾說會賠償 但醫生說會永久留疤,且破相了,故我想向店家求償精神賠償(此部分還未知會店家),打算最近與她私下和解時去找他談 我想問精神賠償要怎麼量化成金錢比較能夠站得住腳去求償? 私下和解會不會比較沒有保障?和解書會有漏洞讓對方鑽或不履行付款有補救辦法嗎? 和解書須具備什麼資訊比較有保障? (例如 第三證人,公司章,身分證號,保證人?) 調解委員會比較有保障,但若對方有意賠償,我卻直接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是不是不太好? 如私下和解和調解不成,接下來要採取怎樣的法律行對比較有保障? 報警與申請訴訟哪個對我比較有利? 以上問題在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瀏覽:1018
日期:104-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