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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Doll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7-09 | 最近登入:10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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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在新莊的中正路與龍安路口與一輛重機發生事故,我為左轉車,而當時並非不可左轉的時間。 我在確認路口完全沒車的情況下緩緩向前,但就在進行中,看見欲直行的重機騎過來,所以我就剎車等待他通過。而他也看見我,所以也煞了一下車,但接著他又起步繼續向前騎,然後直接撞向我的車頭!而我,一直都是停著在等他通過!!!!  (我的車頭才剛過路口一點點,並非已經過了大半不禮讓) 在限定時間內申請初判表,但經過了一個半月的時間都沒有下文,一直追問的情況下才知,當初受理的丹鳳派出所一直未將案子送至交通大隊!! 最後拿到時,判我"未讓直行車",而對方,一點責任全無!!!!!!! 所以,當初我停下來讓給對方通過,這樣算是未禮讓? 而且對方也是有足夠的空間可以繞過我的車,但他選擇撞上,卻無任何肇事責任? 這初判表是在多次追問下才拿到,而判定結果也給人很草率的感覺!!!! 所以,真的是全錯在我嗎?  期請律師協助幫忙!!!  無限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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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