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Meng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0-09 | 最近登入:104-11-09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是被告 但在一審判決後 原告不服 於20天內提出其上訴狀 但其上訴狀內容並未提出以下之聲明  對於第一審判決不服之程度,及應如何廢棄或變更之聲明。 上訴理由。 上訴理由並應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1應廢棄或變更原判決之理由。 2關於該理由之事實及證據。 只有簡短的說 "上訴人不服法院之判決, 於法定期間內提起上訴, 除另狀補提理由, 僅先聲明如上" 同時原告也還未繳交裁判費, 可是20天的期限已到 請問此案件就算他去繳了裁判費, 是否還是可上訴成功? 
瀏覽:1176
日期:104-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