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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許先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0-09 | 最近登入:104-10-09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今天收到初判表(機車對機車)A車 變換車道未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B車  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 請問這樣雙方大概有幾%的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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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10
回覆 林律師-禹盛法律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估計,A車70~80%責任,B車20~30%責任喔。   林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在請問一下如果初判內容與事實不符可以向承辦交通隊提出重判嗎?又或者是可以檢查筆錄及補充?   
瀏覽:769
日期:104-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