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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5-09 | 最近登入:104-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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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
我目前因車禍疑慮已經申請鑑定但是報告下來,依照路權我仍是100%有肇責
對方機車維修約五萬
住院骨折約七萬
薪資賠償目前對方說要休養六到八個月,他說有醫囑證明
若以一個月薪資三萬計算我需賠償六個月還是八個月?
我不再上訴申請鑑定,想要和解賠償完成這件事
我想請教
1.薪資部分我是不是要全額賠償?以他的投保薪資計算還是每月的全薪計算
2.我是不是賠償金額可以與對方商議再減一點
3.目前有沒有可能的建議可以提供給我注意的,還會衍生其他問題嗎?我該如何避免?
4.對方車損失部分,對方的保險公司會不會代位求償,聽說他有加保
我9/17晚間約對方針對賠償做個和解討論
請尊敬的律師給我點指引謝謝
瀏覽:599
日期:104-09-16
你好
我日前在未畫分向線之山區道路發生車禍,我是自小客,對方是機車,對撞造成對方受傷住院,經過裁決依照撞擊點後的位置,我被判未依照道路靠右行駛為主要事故原因
我其實不能接受並想了解,真的是否是我的錯,因為對方也過中線,但是看似我需負全責,煩請為我解答
謝謝
瀏覽:1344
日期:10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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