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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平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6-09 | 最近登入:104-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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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急需解答
法院傳票寄來 準備開庭 之前都是簡易法庭直接判
這次要上庭所以很害怕
所犯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張內容是
施用毒品案件遭追訴處罰以及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後5年內.故意再犯本件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嫌之事實
後面附件內容重點
坦承於上開時.地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事實
被告經採驗尿送驗結果.呈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及扣案毒品送驗後檢出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事實
我想請一下 這之前都是簡易法庭審判後執行
住次跟以往不同 為何要開庭.開庭我哥又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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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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