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Larmo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9-09 | 最近登入:104-20-09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事例如下:夫75歲(退休/有退休俸/有四個女兒),妻51歲為印尼籍華僑(家管/已有身分證),妻前任婚姻有兩個兒子(印尼籍/ 住在印尼),大兒子今年30歲,新婚並育有新生兒3個月。 妻希望大兒子一家三口可以來台灣定居,由她照顧新生兒,兒子和媳婦可以工作,但不了解相關法律,請問:1. 印尼籍兒子一家人如何來台定居、取得身分證?2. 夫是否可領養妻之印尼籍兒子?如何辦理?需要多久時間生效?:3. 領養成立後,印尼籍兒子是否就馬上取得身分證,他的小孩也就自動取得台灣國籍?可以一起來台灣?4. 新生兒可否透過台灣親屬的領養手續來台?5. 單身者(夫之女兒,已成年、有工作)是否可以領養外國籍小孩?如何辦理?6.對新生兒來說,若被親屬領養先來台, 親生父母後來再來台灣順利取得身分證之後,是否可以終止收養,改為親生父母收養? 以上,有勞律師給予協助 謝謝!
瀏覽:9975
日期:10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