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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熊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0-09 | 最近登入:10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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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被害人以賠償並簽立和解書,上法院也有給法官看,開完庭收到判決書 我想問的是~ 主文內容寫 : 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六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緩刑三年 1.緩刑三年的意思是 如果三年內沒再犯 就不用易科罰金 也不用坐牢 2.還是說 三年內 若不想做半年牢 要在三年內繳18萬罰金(半年一天一千),若要繳罰金,如何繳納去哪裡繳 緩刑三年 意思是觀察妳這人三年內有無再犯 若再犯就馬上執法 坐半年牢或選擇18萬罰金 若滿三年 無再犯 等於不用坐牢也不用繳18萬的意思嗎? 還是說18萬一定要繳才能免去刑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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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