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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1-09 | 最近登入:104-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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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男友在一起後 男友的前女友聲稱懷孕 協調之後決定生下共同撫養 小孩出生前夕 因擔心小孩身分證上沒有爸爸的名字所以協調男友與前女友暫時辦結婚登記 而前女友也表示生下小孩之後就會解除結婚登記並無其他意思 但小孩生下後前女友卻遲遲不肯解除 屢次以有事推遲 小孩生下之前也主動詢問過前女友是否真的願意離開 前女友表示結婚登記只是權益之際並無留戀,決心離開 但因時間真的拖延太久 所以覺得害怕想請問,如果前女友突然告我妨礙家庭 這告的成嗎 本人並非小三,確定是在分手後才與男友交往 但前女友現在一直找理由拖延解除結婚登記的時間 實在擔心會有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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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