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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水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3-09 | 最近登入:104-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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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鄰居房間和廁所前後兩次漏水
認為是我們的水管出了問題
要我們處理
我們也請認識的水電工幫忙
漏水問題已經處理完了
卻還對我們和水電工提出賠償。
現在地方法院寄訴訟單過來
內容說漏水的是他們家為甚麼我們跟水電工何未事先勘查或通知就修繕
以及修後沒有詢問他是否還有漏水
有違常理。但第一次他們房間漏水我們就有提醒他過幾天水電工會過來修理
且在修繕後有在地下停車場問他還有沒有漏水
他都說沒問題。
而第二次他們廁所也出現漏水
我們也請之前的水電工來幫忙
修繕也順利完成
但樓下鄰居卻在修繕過程中質疑水電工的工作能力,
後來我們要問他還有沒有問題時
他卻不願讓我們知道情況並堅持走法律途徑解決。
我們當然拜託他不要提告,如果有甚麼問題我們願意全力配合
不過他還是堅持提告
並向我們跟水電工提出精神和毀損賠償六萬元
請問我們到底也沒有錯?而且我們家是清寒家庭對於賠償金有困難
還有如果要請律師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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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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