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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陳八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5-09 | 最近登入:104-25-09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當初買房,因問題很多遲遲未交屋,而被建商盯上 特定關懷,並告知交屋只是一個程序,房子任何問題都有保固十年 當時磁磚有破損,建商說會調貨盡快處理,時間約1~2周即可完工(所以我們驗收單上也沒有壓時間) 對方希望我們能盡快交屋,以便結案。售後任何問題建商也都會處理,在掛完保證後寫了一份驗收缺失單,就簽交屋了(七月底)。 誰知後來送來瑕疵磁磚,於是整批重換,拖到今天9/25還沒有好,導致我們裝潢也都無法進場 當初八月管理費是由建商負責,現在九月卻要我們繳? 只冷冷地說交屋後本就由住戶負擔管理費 但今天基本的房屋問題都還沒處理好,我們也完全沒有使用到房屋任何東西,只怪我們相信他們,簽了交屋單 請問該怎麼處理呢? 寄存證信函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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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2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以發函給建商限期履行,並應 ... (恕刪) 謝律師您好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但因最後的驗收缺失單上沒有請對方壓上完工日期 不知他們會不會藉此.........? 以下我們擬了搞,請幫我們看一下有沒有問題   本人於七月xx號下午於XX路一段XX號XX樓完成(地址)交屋程序,台端告知僅需花費一至二周即可將破損磁磚換新,不影響裝潢施工進度, 未料換來整批瑕疵磁磚,導致施工進度延後至今9/25尚未完工,藉此耽誤兩個月, 故所產生之九月份社區管理費應比照八月份由xx建設公司全額支付, 匯款明細如附件,如於文到三日內(9/27)未繳納,本人將依法起訴求償,未免訟累,希勿自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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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