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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謝名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30-09 | 最近登入:104-30-09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我在102年5月跟房東租房子3房1廳 租一年 押金30000 租金15000, 在103年/2/22未經我們同意就跑到房子內,然後還打來說  我們都沒有掃地拖地他感覺很髒,然後又說我們房間有煙味,我說我們抽菸基本上是在陽台,房間幾乎很少會抽菸,當然偶爾有朋友來會偶爾抽菸,他就要把我們趕出去,我們也說好於是在4月底搬出,搬出後房東卻不退還押金,說門鎖壞了要我們修,結果修了6000還要我們一人一半,誇張的是房屋清潔費高達16000,他說油漆費5000 廚房衛浴清潔費3000冷氣機清潔費3000地板清潔費5000,我真的不知該怎麼半,我們搬離開也有打掃,但他要的是像全新的一樣,就算沒掃很乾淨但16000的清潔費我真的無法接受,房門鎖壞掉要我們付3000我也無法接受,我想請問我該如何提告?由於租房子是在桃園,我今年已回高雄工作,所以想請問如果提告可否先以書信方式,不然要跟公司請假到桃園,也會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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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30
恩嗯!!既然這樣我也有心理準備了!! 只想先詢問  房東這樣扣算合理嗎?? 因為沒告過人,想說哪裡可以找的到 我要訴訟的單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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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30
謝謝 阿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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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