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徐甜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3-10 | 最近登入:104-13-10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的父母離異已有10年多之久,
監護權人是媽媽,也許久未見過父親。
上週五從姑姑(爸爸的妹妹)那裡得知父親過世,
據我所知他本人債務相當龐大,
想請問是否辦理"拋棄繼承"較為合適?
下列是我查詢到辦理拋棄繼承之所需資料
1. 除戶戶籍謄本or死亡證明書(持身分證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2. 拋棄人戶籍謄本
3. 拋棄人印鑑證明 (本人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
4. 繼承權拋棄書
5. 拋棄繼承通知書
以上文件備妥後,寄送至被繼承人戶籍地之地方法院即可。請問,以上還需注意甚麼嗎?
因為上網爬文大家講的都不太一樣,
希望能在這裡找到正確答案。
瀏覽:1417
日期:104-10-13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