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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婷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5-10 | 最近登入:104-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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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家最近收到稅務局寄來的牌照稅繳納繳款單,我婆婆,大伯和我先生各收到一份,這份牌照稅上車牌號碼是我公公在世時使用的汽車,我公公於民國97年過世,而這台車也在民國98年永久報廢(有去地方派出所查詢,證實已報廢),但是車牌無繳回,而車牌也已經不見了。可是我們卻收到稅務局寄來100年-104年要繳納牌照稅的單子,重點,車子已經報廢了為什麼還要繳納牌照稅,然後我們打電話去監理站問,監理站的人員卻說這塊車牌還是我公公的名字,而且104年3月還在國道上違規被警察攔查。重點來了,這塊車牌到現在還有人行駛,而且警察攔查時卻沒扣牌。現在稅務局要我們繳稅,可是車子已報廢為什麼還有稅金要繳,而且汽車不是我們在使用,我們根本不知道有這台車的存在,然後我們還要為他人繳稅。當初我婆婆,大伯和我先生他們都有去申請拋棄繼承的動作,那現在這些稅金我們還要繳納嗎?然後我們要怎麼做才能終止那個人繼續使用這塊車牌,因為對方我們不認識,也不知道他是誰,而且,稅務局的說對方如果繼續使用的話,我們就必須一直繳稅,我們不可能做冤大頭吧!想請問我們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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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