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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茶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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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詢問一下~ 車禍當天我停紅燈一段時間後,被後方直行機車闖紅燈撞上。對方有減速(在想啥?)離開現場,但被我扶起機車追上他(蠢)。第一時間沒有報警,對方帶我去醫院後才打給警察。 所以算是事後報案,警察詢問時,對方一直聲稱是不知道那個路口有設置紅綠燈才會撞上我(理由很多)。之後對方也沒有道歉,倒是申請保險理賠的通知事故後3天內就寄來了。(當天醫療收據有給對方了) 現在收到調解通知書,我該做什麼準備? 我算完全沒錯吧?紅燈好好地停在停車格,也不是急剎。無緣無故被後方機車撞上。我酒測0有戴安全帽。對方事後對我不聞不問,全推給保險公司。 現在收到調解通知書,對方是想要避免6個月內被我提告嗎(心虛?)所以想跟我和解?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要準備那些東西去調解委員會?我手上只有事故聯單。有什麼重要證據要去哪申請?另外我要主張194條嗎? 還有調解要怎麼改期?對方定的時間很趕,我要去哪找證據?如果雙方談不攏是否之後的調解乾脆不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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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