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johnjoh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8-10 | 最近登入:104-19-10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由於在遊戲中某A玩家表現頗差
朋友在遊戲後的對話窗中寫到(當時遊戲的10位玩家都可看見)
「87AD 垃圾輸出」
註:AD是某A遊戲中擔任的職位 該場遊戲中傷害輸出為全場最低
A玩家當時表示以截圖並揚言法庭見
事後朋友聯絡A玩家表示歉意並希望和解,但A玩家只表示等單子法庭見
想請問3個問題
1. 以上文字雖是指涉A玩家的遊戲表現而言,但因位處3人以上空間,請問是否涉及刑法公然侮辱或妨害名譽?
2. 是否該建議朋友至警局先自首?形式與民事責任上是否有機會獲得減輕?
3. 此案接下來是否有和解的機會,或就要開始走偵訊、訴訟程序了呢?
謝謝諸位法律先進撥冗回答!!
瀏覽:310
日期:104-10-18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