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瑛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7-10 | 最近登入:104-09-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男朋友跟他的前女友因對方劈腿兩人產生拉扯爭執而被告傷害,簡易法庭判決下來是拘役40天,易科罰金1000/天,但我們看了驗傷單的部份,跟實際狀況有出入,有多了一個受傷部位,而且對方又多附了兩張照片,說都是那次爭執受傷的,但事實並不是如此,當天在開庭時,對方就說謊,說又發現哪裡有受傷都是我男朋友用的,但因為驗傷單上沒有,所以檢察官不採信,請問?我男朋友可以反告她誣告嗎?或是做偽證?
瀏覽:624
日期:10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