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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7-10 | 最近登入:104-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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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發生在工作崗位上 家人在食品公司上班 有天因為食品加工材料有剩下一些 因同事說丟掉浪費問我家人要不要把剩餘材料做成成品分一分帶回家 我家人說好就做一做分給大家帶回 但是因為我家人工作時間過長趕著回家卻拿錯了要給客戶的東西 隔天知道後馬上通報組長說要補回去給客戶 但是組長卻不讓我家人補 隔天就被叫去辦公室 說他偷竊必須簽署偷竊解雇單 想請教一下 在那天工作上知道的人有5人包含組長 那為什麼是我家人被說偷竊而解雇!這算偷竊嗎? 且公司沒說剩餘材料不可以帶走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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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