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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琪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5-11 | 最近登入:104-05-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我在10/15向某間醫美診所購買療程,分期付款且尚未開始療程。 後來在10/28向診所美容師告知要取消,對方也願意讓我取消,但因為融資公司已經將金額入帳給診所,所以診所跟我索取合約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及手續費,請問這樣是合法的嗎??上去查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範本第十一條,最高是收取5%,但對方一直跟我堅決說是10%,我該怎麼辦呢??如果跟對方交惡,我後面還有幾堂之前買的療程,怕他會給我亂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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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