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but123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5-11 | 最近登入:104-05-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由於先人留下的遺產內包括1.記名股份500萬
2.車輛2台
3.不動產數筆,現金約300萬
因為分配不公的問題沒有達成共識,所以先生堅持不申請印鑑証明協助過戶,但小叔一氣之下竟說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拋棄繼承”來恫嚇我們。
當下我先生只是笑笑回他拋棄繼承不是需要當事人主動辦理,哪有什麼強制執行的拋棄繼承!!
可是回答之後又有?不安,所以可請教各位律師大人…這個觀點到底正不正確阿!
還有可否自您請教現金、車輛、及不動產有繼承的期限嗎?
瀏覽:384
日期:104-11-05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