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樂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7-11 | 最近登入:104-08-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因為某案件開庭,開完庭後需支付賠償,書記官交付一份文件,
文件是被害人的匯款帳號和需匯款日期,本應該是由我自行保管,
但卻被朋友介紹自稱是法律人的強行拿走,並要我把錢匯給他,
他在代為轉匯,這合理嗎?我並沒有委託他,我該怎麼向他拿回
我的文件,另外先前起訴書還未下來,他也拿走我6萬元要給被害人
的錢,這我又該如何向他拿回,那6萬元他並無如他所說代匯被害人,
因為被害人有來電告知我他尚未收到任何我本應賠償他的錢。這樣
他算是在詐騙我的錢嗎?
瀏覽:590
日期:104-11-07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