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榕恩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1-11 | 最近登入:104-13-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離職人員薪資方面有問題.就該提出.這樣公司才能處理.
薪水領了不是他所預期的薪資.也不回報.就在書臉上聯結老闆的名字發佈不實的謠言
離職員工 留言: 某某某 我還以為股東講的話會比較能信!果然一樣不過如此!!不是說還沒有領到怎麼可以直接這樣說呢??事實證明!!並非所謂的25天!!當初想說股東都開口了應該能放心!!原來我這麼相信的股東沒有這麼大的力量去為自己所說的負責!!
前提~他還在職的情況下找了另一份工作才遞辭呈 . 但是至少要讓公司竟快找到遞補的人員~然而可以銜接上公司的營運. 而不是說遞了辭呈就要馬上離開~公司也在短時間內找到遞補人員!也通知他的到職日 他卻反過來說能不能做滿月 這樣薪資領得多...但是他都沒想過之前是他急著要離職是他.......
我不懂他到底想怎樣 現在薪資出來了 有問題也不問..才在書臉PO這樣的事件 更何況新資方面的細節都是會計在做的 老闆只看結果
然這個員工在書臉這樣發佈 會構成毀謗嗎?
瀏覽:445
日期:104-11-11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