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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安可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2-11 | 最近登入:105-23-02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請問現在父母以離婚小孩未成年監護與扶養權在母親(單親媽媽)這邊,現在要改姓還要父親同意才能改姓名(父親不同意)? 之前母親有申請過家暴令之後有撤銷了,是否能用民法1059條的父母離婚這項申請改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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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1-13
請問將1對1對話給第3人看內容未經當事人同意(或是傳內容給他人看),但是只有內容其他的如個人照跟名子都已處理掉是否有妨害秘密罪還是有其它罪刑呢? 感謝
瀏覽:335
日期:104-11-1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因為屬於一對一的 ... (恕刪)  那所以在1對1罵男性或女性沒有懶叫、沒有胸部或是你是狗或豬等或不要讓我碰到等字眼人身攻擊如讓當事人身心不舒服因這些話語導致自殘死亡也不算囉? 看到很多人1對1謾罵好像都會沒事情。
瀏覽:721
日期:104-11-13
請問很多人說1對1聊天都不會有法律責任如說:你是豬、沒有小鳥(台語懶叫)、狗男女、你有種給我出來、不要讓我遇到、跟一堆三字經等,那是不是1對1怎罵人在怎麼難聽都可以沒法律刑責,沒有精神賠償受創之類的?  
瀏覽:721
日期:10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