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jeff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8-11 | 最近登入:104-19-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本人有在飲料店打工 因為最近店裡氣氛很不好
於是我就在臉書po文說
爛飲料店 考核標準那麼高 茶葉產地乾我屁事
我領120$就只做120$的事啦 爽ㄏ
裝監視器有何用 亂泡亂洗也沒人知道 ㄏ
就類似這樣 但我已刪文 忘記了 而且我只設定朋友觀看 沒設公開
但我忘了我有加店裡員工的好友 因此被截圖 po給我們店長看
店長密我說 我已嚴重誹謗他的店了
請問這樣有構成誹謗嗎?
瀏覽:567
日期:104-11-18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