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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傑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2-11 | 最近登入:104-22-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今天去郵局結果被推銷 萊爾麗公司的美夢成真產品 由於社會經驗不足 警戒心鬆懈 導致被說服簽下分期付款單子 12期共12000元 留下了個人資料以及身分證被照成圖檔 她們說要影印以及兩位家人的電話姓名 帳單收件處為廠商代收 由於當日104/11/19星期四 我正式上班為104/11/20星期五 所以她們說之後還要提供給他門工作證 才會送單子給銀行 銀行之後會打電話跟我進行確認 在來產品實際我要付費的金額總共是12345元 所以我當日有付了345元  先拿了一盒葉黃素 3500$及一盒紅麴納豆激?2500$ 共兩盒的產品 盒裝外的塑膠模包裝 是她們當場拆封給我 事後我發現產品是非素食者能吃的(本人吃素) 因有互留LINE 所已告知我要退貨 她們說可以換成她們公司的茶包產品 所以之後可能會在104/11/23或104/11/24約出來見面 想問的問題 1.不提供工作證給她們 是否分期貸款就辦不成 也就是契約不成立? 2.如果提供了 銀行打來做對保動作 我說不要 是否契約也不成立? 3.在來約出來見面要求退還345$ 然後我退貨(產品為膠囊食品都沒有拿出來吃)   是否可告知他門我是屬於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     日內,退回商品   或以書面 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    款。 然後我還可以有什麼做法來保護自己? 目前有想到的為 1.請朋友陪同增加戰力 2.要求當面刪了我的身分證圖檔 3.請他拿出那些當日寫的單子同意書 說我要在確認一下 然後有機會就當面撕了   另外很怕單一證件的身分證很容易被申請一些有的沒的 是否可以為我解惑 感謝各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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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