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雲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2-11 | 最近登入:104-22-11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律師你好 我跟我先生已經再一起大約五年左右了 有一女 女兒是101/4/7號生的 現在三歲多了 目前為止都是我個人照顧撫養的 但與先生還是有住一起不過因為先生都懶於工作沒有固定的工作然後目前為止她對孩子也是不想幫忙照顧或者是去工作分擔撫養孩子開銷費用 多次溝通後我還是無能為力 只好一直只能找間值得工作來做 而我平常工作換一直更換是因為卡在需要顧慮到小孩放學後要有人照顧所以一直更換不過有固定從事網拍幕後作業員當兼職在用 然後我有女兒開銷的交易資料 例如買奶粉 賣精嬰兒用品的交易會員紀錄 也有我女兒讀幼稚園的學費收據  請問這樣我要跟我先生爭撫養權爭得到嗎?機率會大嗎?我非常需要律師們的專業判斷跟協助謝謝        
瀏覽:540
日期:104-11-2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從小就是由您照料子女,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於您 ... (恕刪) 所以若是分居 對我比較有利囉?   請問要分居多久再向法院提出離婚比較好?  謝謝各位 
瀏覽:540
日期:10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