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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熊出末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2-11 | 最近登入:104-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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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專業律師們好,本人於今年3月買了一間華廈公寓6樓,簽約時前屋主並沒有說樓下會漏水,直到10月份樓下5樓上來向我的房客說會漏水,而且已漏到4樓去了,找仲介和前屋主協調未果,他只願負責3萬元修繕費,並要我先簽切結書,以後一切都與他無關,而4樓說要寄存證信函給我,主張他家漏水,真是蠟燭兩頭燒,請問這樣我能如何維護我的權益,而我也需對4樓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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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