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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迷糊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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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啟者: 我父親於71年購買農地(第二手),地上已建有鐵皮屋,後方是原地主設置之磚塊圍牆,前方為20米道路,對方於96年申請鑑界,控訴整排之住戶侵占其土地,要求拆屋還地,住戶曾聯合向地政陳情,指鑑界時將所有住戶之土地往前鑑界至大馬路之水溝上,曾申請調解未果,原地主於今年11月委請律師訴訟要求拆屋還地,請解答以下疑惑,謝謝!! 1.此土地於99年已過戶至兒子,訴訟當事者仍是我父親嗎?因其罹癌,身體狀況不佳,恐無法出庭 2.如果協調租金,可有標準?還是由對方開價,就必須接受? 3.如果對方堅持拆屋還地,可否向其求償拆屋費用及損失? 4.期日種類為言詞辯論,是否須於10天內先提出答辯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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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