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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翰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4-11 | 最近登入:104-24-11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工廠內要搭設小型電動天車,有請做鐵工來估價,上禮拜我有問全部完完全全都弄到好要多少,對方說3萬6,結果今天問對方什麼時候可以來做,又再問一次價格,結果變成7萬6,我完全無法接受,當初也說過太貴就不要了。 現在對方說3萬6是框架的錢,電動吊車要4萬7,7萬6還是打折過的價格,但是上禮拜對方完全沒提到電動吊車要4萬7,我就認為3萬6是弄到好的價格,就先付一萬訂金給他,現在對方說他材料都買了,不做變他要損失材料錢。 現在變成說我訂金付了,不做就要提告,重點當初就報價說7萬6我是絕不可能做的,請問這樣他要提告,最後我訂金頂多拿不回來,我還要負其他法律責任嗎,雙方都沒有白紙黑字的契約或訂單,只有口頭上與電話上的協議,還有一點他原本星期六要來施工,現在因為價格談不攏,就暫時不做,他卻說明天就是要來施工,請問他這樣會觸犯什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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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1-2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解除契約,並請求返還訂金,至多損失訂金,無對方所謂之情形,若明天對方強 ... (恕刪) 感謝房律師的回覆 所以我是完全不用理會對方的提告 甚至可以拿回一萬訂金嗎? 因為第一次碰到這種事情 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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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