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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4-12 | 最近登入:104-04-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我有個問題想尋求解答 事由:事發前天跟朋友慶生,有喝了點酒,但12點就結束了,隔天早上8點與跟朋友騎車去運動,當時因為卡車司機違規左轉造成我跟朋友發生車禍,我朋友受傷及車毀,我已經煞車人車幾乎沒碰撞及傷害,隨後警方做筆錄及酒測,發現我超過0.35,所以開單酒駕肇事,所以以公共危險罪,來將現行犯移送法院,後來法官判5~6萬塊可緩起刑 問題1車禍對象是我朋友跟卡車司機,因為我有喝酒所以只是當事人就會被判酒駕肇事? 問題2如果只是單純酒駕,罰金是否是以下金額駕駛人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亳克以上未滿0.4亳克或血液中酒精濃罰款部分:(機器腳踏車) 期限內繳納: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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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