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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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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中旬時 因網友邀約去南部高雄。載她去高雄火車站
但在徒中 與她兩情相悅發生關係。對方已成年 23 歲
但到火車站後 直接被警察抓走。現行犯。妨害性自主
但我這保有對話記錄。是女方主動邀約 出去
且拍泳裝照。但驗傷卻有嘴巴流血。其它部分都沒有傷口
我經調查後。有她11月初有想自殺。和牙齒拔牙的記錄
這樣。我有機會 免關嘛?
因為真的蠻無奈的
對方完全沒有動機。並不是為錢。也不知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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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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