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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雷雷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8-12 | 最近登入:106-12-04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對方騎腳踏車違規逆向撞倒我媽(無使用交通工具),媽媽是站在定點,店前面,導致媽媽右手骨折,請問對方逆向這樣會構成什麼罪及違反哪些法律條款,謝謝!!
瀏覽:268
日期:106-04-12
對方騎腳踏車速度很快且逆向撞倒我媽,媽媽當時正在市場正要離開,她並無騎乘任何交通工具,有叫警察,經認定是對方違規,導致媽媽左手骨折,打了一個月的石膏,事發當天我原本有安排工作上的面試,但因為媽媽受傷,家裡無人可照顧她,所以我無法外出工作,每天都得在家裡照顧媽媽的生活起居,請問這樣除了基本的醫藥費,還有那些是我可向對方求償的,謝謝
瀏覽:231
日期:106-04-0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發函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並依民法第359條規定請求 ... (恕刪) 我有打電話詢問消基會,對方是告訴我,總公司是一定要負責修好車子,但是如果要以新車換我這台新車就有點困難,因為是以掛牌了,要我可以寄存證信函給機車總公司和消基會,看看總公司要怎麼處哩,如果結果我不滿意的話,再由消基會作協調!! 但是,我拿到的機車本身就是有瑕疵問題的,公司也有做記錄,那我可以要求公司以新車換新車,或者是請求返還價金的機率有多少呢?!
瀏覽:319
日期:104-12-09
本人在今年9月購買某家的機車(是哪一家牌子的就先不說了),9月10日晚上快10點的時候牽車,隔天騎乘的時候發現有異狀,有立即向購買的店家回報,從牽完車到11月這期間,陸續拿回店家至少7,8次以上,每次車子在店裡停留時間為3~4天,最後一次更長達一星期,但店家一直找不出問題所在,於是本人有打去機車總公司的客服反映,說明本人的機車是一拿到就有瑕疵問題的,而且老闆也是這樣和我說的確這台機車是本身就有問題的,老闆也有回報給總公司,總公司也有做記錄,但是公司給我的答案卻是:本來就無法保證每台機車都是沒有問題的,消費者本來就也要承擔這些風險!!(對話內容總公司都有做錄音,可求證).但總公司並沒有做任何處理的動作,第二次我再打去總公司,給我的答覆是:那就送回公司修理!!所以車子從11月6日送去總公司維修到現在都沒有下文. 我想要請問的是,這台機車是我牽完車隔天就有問題了,賣給我的店家老闆也有承認是機車本身就有問題了,那我車子是每個月付貸款買的,從牽車到現在,機車我騎沒幾次,幾乎車子都是放在店家和總公司兩邊做修理,然後車貸也還是每個月繼續繳,那這樣以新車換我這台新車是理所當然得不是嗎?!公司給我的答案只是車子有問題就修理就好,不願做其他任何的處理及補償,請問律師們,我要怎麼維護我的權益?!!!!
瀏覽:319
日期:104-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