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可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3-12 | 最近登入:104-13-12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您好,我最近有非婚生子女認領的問題想請問律師,想瞭解如果生母交付小孩給生父後,聯繫不上也沒有出生證明;生父想認領小孩,是否帶著小孩到醫院作DNA親子鑑定後,即可到戶政單位登記出生證明(知道出生時間)、認領與入戶口呢?會很複雜嗎?需要法律訴訟與判決嗎?非常謝謝您
瀏覽:575
日期:104-12-13
謝謝幾位律師的回覆,如果生母是外籍人士,暫時聯繫不上。 查了網路資料: http://www.daliau-house.gov.tw/?Page=BulletinDetail&Guid=9e370525-7455-599f-7e52-7a6587e4b182認定生父與非婚生子女間具有真實血緣關係,同時生父須與生母約定該非婚生子女之從姓及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至若生父未得生母同意申辦認領,戶政事務所仍先受理認領登記,並將登記情形通知被認領人之生母,俾利生母考量是否依民法第1066條之規定行使否認權;如有生母行方不明或無法提出婚姻狀況證明等特殊案件,則由生父提出親子關係鑑定報告書辦理認領登記。這樣還需要提出訴訟嗎?希望不要以訴訟方式解決。再請律師指點,非常謝謝您
瀏覽:575
日期:10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