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珮珮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4-12 | 最近登入:104-14-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你好~~~ 我想請問一年前我與丈夫私下簽立離婚協議書,但未送出,因為有另外協議要等兒子18歲後才送出,但前一陣子發現丈夫有外遇對象,所以選擇將離婚時間提前,但前半年我就知道他與她人在一起了,想試問我還可以告外遇對象妨礙家庭嗎?我手邊有徵信社拍的他們親吻的照片和出入飯店的照片,想試問還可以告嗎?另外因為我還是依舊找徵信社跟拍我前夫,這樣會觸犯法律嗎?而現在我還在和前夫談贍養費,那這樣離婚算成立嗎?但我已和前夫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手續完成了  
瀏覽:2369
日期:104-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