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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Cindy Tss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4-12 | 最近登入:104-14-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我們是個十戶的透天住戶社區,剛卸任的主委在去年12月接任主委的時候,自行決議說:『尚未搬進來的住戶,管理費用可以只支付一半的費用。』 請問這是對的嗎? 因為大家都已經交屋,是他們自己還不要搬進來,但是中庭還是已經搬進來的六戶在一起維護。他們還是偶爾會到新屋還看看屋況呀!況且,以前我住大樓的時候,就算我已經搬離,請仲介賣房子,我的管理費還是一樣要全額繳交呀!並不能因為我已經搬離,就要求只繳交一半,或者是不繳交呀! 因為我是剛接任的新主委,我想要在明年請大家(包括尚未搬進來的住戶),都繳交一樣的管理費用!請問我這可以如此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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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