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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紫雲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5-12 | 最近登入:105-27-10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雙方均已成年。後面應該是被裁定行政秩序罰。 主文: 我朋友已經2x歲,客人(男)3x歲 透過網路的方式,相約至汽車旅館開房,以4000元的代價。在交易完事後,朋友即將離開旅館,卻在開鐵門時,警察衝進內,出示證件以及搜索票,要進行搜查。 但是,搜索票並沒有印章,也不是正式格式,跟網路查找的搜索票,完全不同,疑似假的搜索票。但已經去警局做完筆錄。這能申訴嗎?
瀏覽:682
日期:105-10-27
我們的店被抄了。 在簡易庭目前是被列為共犯,但不管是檢查官還是警局筆錄都未說到是小姐個人行為還是店家行為。 第一個問題:如果不幫店家,會被怎樣判?(最重的刑責) 第二個問題:如果擔下所有的罪名(意思是:是小姐的個人行為),是否行的通?會怎樣判?一定會被關嗎? 是初犯,沒有任何的前科。
瀏覽:560
日期:104-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