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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in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8-12 | 最近登入:104-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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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店面招牌被貨車A到(這個月第二次了) 對方不要私下和解(請招牌師傅估價也才2000)只好報警 警察問我的意向, 我回答想要和解 之後對方到警察局做筆錄, 我因為有要事在身沒有一同前往 請問ㄧ下這種情況的處理程序 我需要當下就到警察局做筆錄還是事後再去就好? 如果對方堅持不私下和解而我提告的話需要怎麼做?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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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