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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輝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8-12 | 最近登入:104-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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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跟前男友在一起的時候,前男友送了一隻貓給我妹,在那時候跟我妹說,那是他去認養的,現在分手了,卻跑到家裡來跟我們家要錢,他說貓是用買的,說他手上有發票,說不給錢就法院見。1.他這樣算詐欺嗎?2.真的需要還他錢?3.他這樣三番兩次的到家裡來騷擾可以告他嗎?4.有什麼方法可以完全解決這件事情,確保我家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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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