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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黃大芬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1-01 | 最近登入:10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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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下午約3:50幾分在小巷,載著小孩及要寄給客人的包裹,我直行時速不超過35,但被一個時速超過60-70的人從我前輪撞上,我跟小孩直接滑出倒地,對方確沒倒,直接肇事逃逸,但剛好路口3隻監視器全壞,但再下一個路口,有拍到對方,所以警察告訴我,這告不成對方,只能說疑似是對方,沒有直接證據,所以我們告不贏,所以給我對方電話,叫我們私下合解就好,不用報案,因為沒任何證據可證明是對方撞的,所以想請問,撞的當下真的沒拍到,我們只能私下合解嗎?但我額頭有縫,手腳也都傷,摩拖車前面都壞了,連洛對方,對方堅持是我撞他,我時速太快,只願付道意責任,問題是我還載小孩,包裹,怎麼對方沒事,可以直接跑,我跟小孩還被送醫院,我能騎多快,沒監視器真的告不成嗎? ps,對方是有案底,然後警察一直叫我們不要報,私下合解,真的沒監視器,就只能我自認倒楣嗎?我現在只有交通隊醫院做筆錄,現在的警察還沒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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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1-01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告不告的成是證據是否足夠的問題,警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雙方私下和解就好,您可上網徵求看看是否有其 ... (恕刪) 路口攝影機壞掉,所以沒錄影,原本看到的那個阿媽不是住附近,警察也找不到,所以警察說我們沒任何證據,所以告不贏,我現在不知道如何收集證據,附近住家也都沒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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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