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ton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6-01 | 最近登入:105-13-01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我和前妻在去年離婚,因為前妻外遇,外遇的對象是一位軍人,目前我正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兩人侵權賠償,想請問一下,關於對方是軍人的身分,我還可以去軍檢告他嗎?
瀏覽:698
日期:105-01-13
我跟前妻已經離婚,育有一女2歲,當初離婚協議書註明監護權歸我,前妻兩個禮拜可以接小孩過夜一次,但是小朋友在被前妻接回去過夜時在去年八月跟十一月有發現兩次受傷,而且都是臉部瘀青,第一次詢問前妻只簡單說帶小朋友出去公園玩被撞到,第二次受傷在交接子女時完全沒講,是我事後line問他才說帶小朋友出去玩撞傷,針對小朋友受傷都簡單帶過,完全沒有詳細說明事發經過且受傷程度,讓我感覺我對小朋友的教養權嚴重受到侵犯,在加上最近兩次小朋友從他媽媽那邊接回來後,小朋友情緒會異常激動並糗說出媽媽壞壞, 痛痛等字眼(這個可以當證據嗎?), 讓我懷疑小朋友有受到不安全的對待,兩次受傷我都有馬上帶小朋友去驗傷,也有拍照存證,請問我這樣的情況如果去申請保護令會過嗎? 因為離婚協議書上面有註明兩個禮拜可以讓前妻帶小朋友回去過夜一次,如果在申請保護令的期間我不讓小朋友回去過夜,但是請前妻過來探視小朋友(在有我在場的情況下),請問我這樣可以嗎?有犯法嗎?
瀏覽:478
日期:105-01-0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直接報警,並且聲請保護令。 < ... (恕刪) 1.但是我並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前妻有對小朋友直接施暴 2.如果我斷然不讓他把小朋友帶回去探視,會不會反而他來告我說我故意不給他看小孩而申請改定監護權訴訟
瀏覽:478
日期:10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