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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博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2-01 | 最近登入:10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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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發生車禍,雙方都慢速的狀況下發生擦撞,對方有倒車,我錯的部分比較多,所以也很誠心願意做賠償的動作,做完筆錄後雙方有說好看怎怎麼樣再電話聯絡。 一個月後對方卻才說他那時有懷孕現在在安胎,所以要連帶賠償不能上班的費用,可是車禍的當下有問是否有不適,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對方也說不用。 想請問一下這筆費用我必須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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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