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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宏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3-01 | 最近登入:105-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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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好!!在於102年4月因吵架緣故,老婆搬回娘家住,因我個性屬於比較急性,因為打電話要找她解釋,但她電話一直沒接,所以在簡訊中,打了一些不是很好聽的話,她去警察局備案,申請家暴保護令,連戶籍也在我不知情的狀況下遷回娘家,在這一年中,有用電話聯絡,希望可以復合,但一直都沒接,用LINE連絡她,也都只有以讀不回!!保護令也在103/12/19已過期!!到目前為止,還是一樣以讀不回!!因為,一直都找不到她!!分開那麼久了,自然也沒感情了!!也從朋友那聽說,她有交了一個新對象! 像我這樣一直找不到她,沒辦法談離婚!!我能怎麼做,才能讓法院直接判離婚?因為她說,不可能再跟我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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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