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阿隆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1-01 | 最近登入:105-21-0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先前公司積欠保險費,健康保險署已依法移送強制執行,但因公司結束營業並無財產可供執行, 現依保險法第38條規定,投保單位、扣費義務人積欠保險費,無財產可供執行時,其負責人應付清償責任, 等於公司無法追討,進而轉向個人財產追討,試問這樣的情況該如何回應?   謝謝~
瀏覽:445
日期:105-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