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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n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6-01 | 最近登入:105-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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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先生結婚快4年...在前2年內我婆婆控管我先生所有薪資及存摺印章 一直到103年8月才把存摺跟印章還給我們保管但是裡面的錢也全部被我婆婆領走估計近千萬那是我先生從畢業到跟我結婚第2年中所賺的錢..我在婚後2年我婆婆死握我先生所有的錢連家用都不願意給..在交出存摺印章同時我們也被要求簽下切結書每個月要給她5萬元生活費用..我們也每個月定期給她5萬元有8個月..雖然這對我們來說負擔不小因為我們也有小孩要撫養..現在我們想要請我婆婆還給我們我先生原先在她那邊現金..她原本說她要保管這些錢....現在她卻說這些錢應該是屬於她的..因為她撫養我先生那麼大..我先生應該要回報她..我們也就這樣沒再匯給她五萬元..老實說我先生很想要回她在我婆婆那邊快要千萬現金因為我們需要買房..但是能夠告婆婆侵占嗎..還有婆婆有3個子女卻吃定我先生要給她5萬元其他子女不用這樣說的通嗎..如果婆婆告我們沒有撫養她這樣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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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