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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雯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8-01 | 最近登入:10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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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8~22歲左右 有積欠電話費 。 金額總共不超過10萬新台幣。今天我已經31 32歲了。 想要到正常的公司去工作於是關於支付命令的瞭解不太清楚。 問題:       當支付命令下來後,開始執行扣除薪資3/1,請問是持續幾年?? 是債務金額已還清??還是時序延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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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