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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2-02 | 最近登入:105-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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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雙方曾為合夥關係,為親兄妹,但因處事方式不合而拆夥,A棟廠房為其父所蓋供兩人使用,原其父有意將其廠房給予其妹,不料因猛爆性肝炎而離世,地轉而其兄(甲方)所有,乙方(其妹)承租其土地原為農地,並自蓋廠房B棟300萬、生產設備600萬、整地費用其他修繕費150萬,於B棟廠房蓋後五年收租,年繳30萬,後乙方不堪經濟負荷,拒繳租費,收到甲方存證信函限期搬遷。 求乙方面對此問題有何解決方式?廠房自蓋還需繳租只能說是血本無歸,問題困擾許久,尋求解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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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