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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正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4-02 | 最近登入:105-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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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聊天室與一女聊天,她說她沒地方睡覺,開旅館給她住宿請她吃飯可以跟她做愛,但我說沒錢幫她開住宿,她叫我在網路上問有沒有人要開住宿給她住可以跟我們2個人做愛,我問到一男跟那男聯絡那男開好旅館,我就帶那女去找那男,我請那女吃飯帶她到那男開的旅館,那男要我先做他在外面等,我做完就走。過了半年我聽那女的姐姐說那女當時只17歲,援交事件被社工知道我可能會被追出來,請問這會有何刑責,要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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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