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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2-02 | 最近登入:105-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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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老婆提離婚且離了,但離的有些不明不白。
在還沒離婚前,無意間我翻閱小本子看見一些密碼(因之前老婆有將email密碼寫在小本子上的習慣) 於是記下了密碼。
最近我在反省 很想知離婚原因 遂其登入了她的email。
這才發現她外遇的證據。有抱抱圖片(沒露點),還有非常多line的備份(有對性愛做詳細的描素)
我很想要提告嗎? 但會有妨礙秘密罪嗎(可以避免嗎)? 我該怎麼做能?
感謝幫我解答,感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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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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